招标详情
贵州豫能黔金煤业矿井LED巷道灯、照明灯代储代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贵州豫能黔金煤业矿井LED巷道灯、照明灯代储代销询比价采购
2.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金坡乡煤洞厂村黔金煤矿
3.交货期:接到订单通知10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贵州豫能黔金煤业矿井LED巷道灯、照明灯代储代销询比价采购
2.采购内容:(矿井LED巷道灯、照明灯一批)
三、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须在采购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价必须对所有采购物资明细报价,不报价或只对部分物资报价,视为报价不合格,核价时,其报价不予考虑,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相关证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 供应商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 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询比价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3.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 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
3.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 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供应商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7 在采购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或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的;
3.8 供应商未按照公开询比价采购技术规格要求,自行修改技术规格书上技术、商务等实质性条款,并且有重大偏离和降低技术的;
供应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4.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成交后查询)。
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件。
7.供应商所响应的物资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的参数及实施要求。
注:参与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开询比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报价。
2.有效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7:30:00(国家法定节假日延期,2021年12月4日报名无效)
3.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4日17:30:00前登陆中原云商(网址:进行报价)。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为过磅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否则视为不响应,按弃标处理):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预留每批到货物资总额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届满时根据供应部门提供的会签证明材料,将质保金转为应付材料(设备)款。
3.供应商必须详细查阅询比价公告及付款方式,报价即视为响应。
4.质量标准:出卖人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格书要求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六. 保证金:
人民币500元【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于该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中,线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前交纳。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贵州豫能黔金煤业监察审计部 张智程,电话:15121517112。
八、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准备报价或递交报价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核价及授标:
1.评标办法:本采购项目采用“按分项最低价核价”,选取分项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核价。同一种物资两家或以上同为最低报价的,以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成交单位。
2.成交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成交信息。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成交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办联系人:李 电话:0857-4841158
2.矿技术联系人:武陟波 电话:13765899972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金坡乡煤洞厂村黔金煤矿
十一、有关联系事项:
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20-2211(专1)(有关电子响应的供应商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平台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