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建设“终端站”工程过滤机,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企业融资或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过滤机进行公开招标。
因招标单位对过滤机技术方案了解不清,此次该项目过滤机采用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过滤机技术方案进行公开招标,参标单位提供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第二阶段为过滤机商务、技术综合招标,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确定一个最优或综合多家技术方案特点形成最终技术方案,确定最终招标文件,然后向满足资质要求的递交技术方案投标单位发放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2.1.1 招标编号:SKZB2022042
2.1.2 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建设“终端站”工程过滤机。
2.1.3 项目概况:
马城铁矿选矿厂生产的铁精矿浆,经长距离矿浆管道输送至首钢大石河铁矿厂区的终端站,给入过滤车间进行脱水过滤。过滤系统的设计规模为年处理铁精矿737.5万t,服务年限32年。具体工艺生产过程为:浓度为65%的铁精矿矿浆经由长距离管道输送至终端站的阀门站,通过阀门站的出口管道给入过滤车间的矿浆分配器,后经矿浆分配器给入盘式真空过滤机;过滤后铁精矿滤饼由可移动的滤饼胶带机卸入两条外运胶带机,送入铁精矿外运系统。
2.2 招标范围
2.2.1 过滤机,具体数量根据投标单位。
2.2.2 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给矿性质、产品要求等,结合各自的设备性能,进行设备型号、运行台数等技术方案设计(由厂家在120m2、180m2两种过滤机型号中进行选择),并根据选择设备更换滤布、检修周期等要求,合理确定备用台数。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详细的选型计算过程。
投标单位根据选择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年运行成本测算,计算过程包括电费、水费(如果有)、滤布费用、其他备件费等,运行成本不包括人工费。其中电费单价为0.57元/kwh,水费单价为0.3元/m3。
具体如下:
①方案中所选过滤机型号规格、工作原理、脱水过程描述、技术优势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过滤机台数(说明运转和备用)、盘数、圆盘直径、滤板数量、滤布材质、关键部件材质、装机功率、卸料方式、控制参数等;
②方案中所选过滤机所需附属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用料材质、装机功率等,配备的风源、控制系统等。
③提交方案需提供详细的选型计算过程,同时要求计算所选工艺配置方案的运行成本,包括年电量、水量、滤布等消耗情况(不需要计算人工成本),日常运转过程中易损件单价、寿命、年消耗数量,以及检修更换时长,并计算年维护费用等,并列出要保证产品质量达标的设备控制参数,要求明确所选设备的利用系数(单位:t/m2.h)。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方案所选规格型号及以上过滤机在铁精矿处理项目中应用且单一合同中具有4台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及相对应的发票(发票票面信息不允许掩盖),以上传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为准,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开标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存档)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04月28日17:00前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首钢矿山滨河村物资公司办公楼一楼东侧)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张工 0315-7710376。
4.2 将以下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发送到sgkyzb1@163.com邮箱报名登记,邮件名称标识“***单位报名投标矿业公司建设“终端站”过滤机等”字样,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办理以上证书“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合同或技术协议,及相对应的发票;
(3)廉政承诺书。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3日下午15时00分,将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发送到sgkyzb1@163.com,并电话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信息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信息网”公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
联系人: 张先生0315-7710376 (商务)
邮编: 064404
廉政承诺书
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本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廉洁从业”的业务交往原则,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之前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之后不实施行贿犯罪行为!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监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
六、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终止采购合作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章)
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