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爆破施工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NGZB2022-374
1. 招标条件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需 爆破施工服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
2. 招标范围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爆破施工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爆破单位作业许可证(营业性)、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项目属地拉萨地区具有工业炸药现场混装生产系统,现场混装炸药产能5000吨/年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主管部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专业机械设备(金属矿山地下爆破装药台车)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矿山爆破作业经验,近三年,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总价7000万元/年矿山爆破工程合同业绩2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具有井下中深孔装药设备,且不低于2台;须具有现场混装炸药车辆,且不低于3辆;矿区内不少于五台危运车辆。所有设备均需为自有设备。 8.项目日供货量60吨以上,具备15日内在属地完成专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备案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2月7日 至 2022年12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28日14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 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杨钧 |
电话 | 18689081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
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 |
联系人 | 刘金涛 |
电话 | 15201240777 |
汇款信息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
账号 | 1001320619100020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