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电动宽体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因该公告初次公示期满,满足项目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为进一步扩大竞争范围,满足项目招标需要,特再次公示如下:
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电动宽体车设备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企业融资或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场电动宽体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编号:SKZB20230101
2.1.2 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电动宽体车设备采购。
2.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水厂铁矿厂区域内。位于河北省迁安市境内。
2.1.4 交货期:本次招标设备预计需要在2023年3月20日前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方具体要求为准。
2.1.5 交货地点:河北省迁安市马兰庄镇水厂村水厂铁矿厂区内。
2.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2 招标范围
现场电动宽体车设备3台、充电桩3台,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授权商,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60吨以上(含60吨)不少于100台电动宽体自卸车买卖合同业绩,同时提供至少一个载重70吨级电动宽体自卸车买卖合同业绩,充分体现该车型属于在用成熟产品;并附带相应的发票,以提供买卖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为准。发票能通过有关渠道查询。投标人应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上述买卖合同业绩及发票,需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厂家)签订和开具;如果为投标人或所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出资的或有股权关联的单位和实体出具的业绩证明无效)。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2月6日前将以下文件复印件发送sgkyzb1@163.com邮箱报名登记。上传邮件请注明“**单位参加电动宽体车投标”字样。同时联系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315-7710376(张)
4.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3授权销售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4.4所投标设备的买卖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
本次招标公告在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 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邮编: 064400 邮编: 064404
联系人:张先生0315-7710376 联系人:王女士0315-7713168
赵先生15176720711(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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