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沙土凹矿区金矿井下采掘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沙土凹矿区金矿井下采掘工程现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人: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项目名称: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沙土凹矿区金矿井下采掘工程
4.招标编号:CNGZB2023-043
5.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沙土凹矿区。
(2)合同签订:中标人与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承包期1年。
(4)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3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招标人根据2023年沙土凹矿区金矿采掘计划制定工程量,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实际生产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计划。后期工程量招标人会根据施工情况而调整。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
(6)本次招标定标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7)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内容:
(1)工程量
本招标工程含1331至1280、1280至750中段两个区间共计掘进工程量4580米。浅孔采矿12万吨,中深孔65mm穿孔及爆破5万米,出矿量10万吨,1306-1331中段中深孔采出矿2万吨及相应钢架、锚杆挂网支护工程,其他辅助工程将根据设计进行调整。
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
(2)发包方提供矿山大型设备如变电硐室内高低压配电设备、空压机、主扇、提升设备、部分出矿等辅助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火工材料及生产用电由发包方供应,并按定额考核。承包人生活用电装表计量,并向发包方付费。
(3)在本次招标工程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承包人承担的施工用设备、材料及设施全部撤出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搭建的住宿等设施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4)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独立订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非法转包和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无盗窃矿石违法行为或因劳务纠纷导致的违规上访、聚众滋事等事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时,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采掘类);
(4)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5)近年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6)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具有较强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
(7)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包含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要求为国家注册的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或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不少于5年,具有5年以上矿山建设工程采掘施工管理经验;项目经理承担有在建项目的,不得拟派驻本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8)在承担本项目期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其它项目。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人现场工作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或采矿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将在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押证管理。由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押存,工程结束后办理退证手续。
6.人员配备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5%且不得少于5人,并满足甲方现场实际需求,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经甲方考核合格;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技术人员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根据承揽工程内容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3)投标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相关证照齐全,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进场时建立人员台账,并将相应合同社保凭证交招标人备案。
(4)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男性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施工人员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8.满足《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右侧“供应商帮助中心”内)
如注册过程存在疑问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6。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1.为确保各投标人能正确认识本次招标工程现场实际施工状况,各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在现场查阅有关技术资料,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概不允许带离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2. 招标人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9:30时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每家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踏勘,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参加现场踏勘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踏勘及技术答疑联系人:
踏勘联系人:王先生(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716676298
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大章镇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 goldgroup.com)上发布。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1号院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会议室
联 系 人: 尤涛
电 话: 010-51323730
邮 箱: youtao@chinagoldgroup.com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