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小蔡丘村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常青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铜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铜发改备(2020)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常青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小蔡丘村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3.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小蔡丘村。
3.1.2合同估算价:约852万元。
3.1.3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3.1.4质量标准:合格。
3.2招标范围:对铜山区茅村镇小蔡丘村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矿业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0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65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生态治理修复等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书(或完工证明)原件及中标公示网络查询途径截图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55628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02月 27 日至2023年03月06日 17时00分。
6.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02月 27日至2023年 03 月 0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6.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 22 日10时30分。
6.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9 室第 三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6.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人:徐州常青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彭祖路4号财富中心7楼
联系人:贾棕麟 电话:0516-83589268
11、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联系人:周清华 电话:0516-834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