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人为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 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徐州泉城新区支行
账 号:32001718840052500427(以到账为准)
4.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代理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 2023 年3月10日。
5.2首次参加的投标人,需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下同)上完成投标人信息注册,上传彩色扫描件等相关证件。注册完成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审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3招标文件仅限于网上购买,请投标人在 2023 年3月1日 时至 2023 年3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内登录“徐矿招标与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册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需登录“徐矿招标与采购网”投标人账号,点击“投标报名”,再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生成订单,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6.1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递交(邮寄)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 年3月14日,开标地点: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招标人: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邮 编:221011
地 址: 徐州市贾汪区贾韩南路5号
联系人: 陈华
电 话:0516-85331878 1395219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