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配件(5月计划)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盛鑫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 质量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乙方提供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期限内除人为因素外,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须对所供材料的主机进行服务,在接到通知后,提供相应电话指导、远程协助或派技术员到现场等。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到甲方仓库经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第四条 交(提)货方法、地点:乙方负责送至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卸车费由乙方承担已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甲方在正式验收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安全责任、损失等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验收。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按甲方验收的质量及数量为准,标的物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给与调换,在此期间造成甲方损失及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结算方法: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第二个月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个月起至第七个月末付清合同金额的70%。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不可抗力因素。第九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例执行。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5、所有参加报价商家过时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该标段。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7、所有参加报名的商家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及合同条款,报名需注明“响应报名要求”,方可通过报名,未注明者视为不响应报名要求,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