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防爆电机采煤机用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商务条款:质保期使用壹年;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品不回收;随机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安装技术要求执行;交过地点:出卖人负责送至山西古县老母坡煤业仓库;运费由出卖人承担;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为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联合验收;结算方式:开具13%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承兑;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其他要求:(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技术条款:按国标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提供原厂代理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