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企业信息2023年专项监测设备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企业信息2023年专项监测设备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企业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企业信息2023年专项监测设备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企业信息2023年专项监测设备能力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0000-LXDL-G2023-0004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4、采购主要内容:本次采购为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企业信息2023年专项监测设备能力建设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的部分货物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9、免费质保期:免费负责安装、调试仪器;免费保修期按采购清单要求,保修期从仪器调试通过后,并以双方最终验收报告签字日开始计算。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
1.2 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7434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为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微信或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
4、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果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话:0511-8988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朱洪俊 电话:13775556177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