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S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张庄矿选矿厂指定地点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 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选厂Φ50m大井及15m深锥浓密机絮凝剂单耗承包进行采购,数量为年度消耗估量,每年尾砂处理量暂估220万吨,平均矿量213t/h,浓度:7.0%~8.0%,尾矿密度:2.84g/cm3,Φ15m深锥浓密机处理量暂估22万吨。张庄矿业务联系人:卢坤俊18705644128。
2、报价要求: 所报单价为处理每吨尾矿的单耗价格,该单耗费用含药剂费用、运费、加药设备维保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其它费用,不含13%增值税。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 符合询单供货时间要求。
5、验收要求: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厂Φ50m大井药剂结算量按处理量(月度平衡报表数量)为准,Φ15m深锥浓密机药剂结算量按处理量(月度平衡报表数量)为准,按月结算。具体见附件采购要求。
6、结算付款: 1、合同签订:因矿业资源集团集采分签模式,中标单位与物料需求分别单位签订买卖合同;2、按实际需要量分批供货,以双方签字确认实际供货数量(小于等于申请数量)结算依据,具体结算方式见附件采购要求,核对无误后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合同主体单位具体经办人,发票入帐后60天后支付货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若买受人出现生产计划、结构调整等情况,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此次采购,且买受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 整单核价,根据填报的价格及响应等综合因素,经评审后的合理低价为拟定供货合作方;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核价要时废标或重新发询.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 生产所需加药人员和药剂、加药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均由供货合作方承担,维修备件由张庄矿提供,助凝剂加药系统由供货合作方自备。(加药人员24小时在岗)。 2)、供货合作方必须根据张庄矿选矿厂的专职人员安排指令,及时、保质、保量的供应絮凝剂供应,确保公司生产的连续性。 3)、供货合作方自行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在马钢张庄矿业选矿厂底流大井加药,专职加药人员服从张庄矿业选厂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安徽马钢张庄矿业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规定,并按张庄矿业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确保安全生产,供货合作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供货合作方全权负责。 4)、具体见附件采购要求内容。 5)若买受人出现生产计划、结构调整等情况,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此次采购,且买受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其他交付要求: 药剂安全存储量:根据日常生产需要,供货合作方需要保证现场药剂至少能够维持生产1个月的时间。
11、其他保证金: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须是马钢矿业合格供方,不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公司不得参与报名;参与报名单位报名前须与张庄矿相关人员沟通,对现场踏堪、药剂处理的工艺及要求、采购的商务与技术条款和现场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况的确认,并签订交流确认单报名时上传交流确认单,没有上传交流确认单的报名单位视为无效报名单位。(交流确认单见附件) 2)、报名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执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宝武集团禁入供应商和禁入个人禁止参加本次询比价项目,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3)、报名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 4)、报名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接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5、报价要求:所报单价为处理每吨尾矿的单耗价格,该单耗费用含药剂费用、运费、加药设备维保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其它费用,不含13%增值税。
七、资质要求:药剂处理后质量标准:Φ50大井溢流水浊度≤200mg/L;Φ15m深锥浓缩大井底流浓度:±25%;Φ50m大井湿尾矿粒度和Φ15m深锥进料粒度的组成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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