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由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1.2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3服务期限:3年,至投资公司投资本金及收益全部回收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律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执业规范及招标人服务要求。
2.2招标范围: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为投资公司完成资产包收购及后续的处置工作,直至收回投资和收益提供全过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取得律师执业证8年及以上;
3.1.2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CA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4.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 号:3119 0272 6310 201
开户行号:308121000049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仅接受公对公基本账户缴纳。标书费缴纳成功后,请及时上传缴费凭证,开取发票详见附件发票申请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
联系人:和佳
电话:18632120689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联系人:王清清、刘畅
电话:13831175997、19948072395
电子邮件:mtsjyzj@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3119 0272 6310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