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太钢基地用V型带、轮胎一批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万柏林街道上庄街10号江岳和物流中心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 宝武太钢基地(太钢不锈、尖山矿)用V型带、轮胎一批,询价数量为计划需求数量,全部执行。轮胎限定中策、前进、风神、玲珑、双钱、赛轮、三角、正新、及轮胎物料长描述中涉及的“普利司通”共9个品牌,且报价品牌系列必须为“三包”轮胎,不接受“非三包”轮胎报价。V型皮带C5620100报价品牌限定盖茨、三星、麦高迪,V型皮带C6840046贸易商报价品牌限定“三力士”。
2、报价要求:1)人民币结算单价,报不含税含运费进仓单价(含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 2)请按期报价,并务必报准价格,报错价格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必须注明完整的原制造商、产地等信息。。 4)报价方交货期、交货方式等与询单要求不符,必须在报价时备注说明,且提前告知询价方。 5)为避免相同报价情形出现,具体报价请精确到小数位。
3、合同执行周期:20240408至20241231
4、交货期要求: 按物料清单供货期执行
5、验收要求: ( 1)送货时必须随车携带产品质保书(符合“技术质量要求”条款约定执行标准)。 (2)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3)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异议不能达成一致,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检测结果与异议主张不一致方承担。 (4)其它质量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买方视实际情况采取降低结算价格(或者另外赔偿)、退回全部或部分货物并予以补交等办法处理,异议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5)抽检、送检执行“技术质量要求”条款约定执行标准。
6、结算付款: 货到验票合格后,供应商可选择以下支付方式: 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通宝,15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商票,15天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宝武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1个月内支付。 4、发票复核日次月起支付6个月电子银票背书,满5个月未配票成功转现汇支付。 5、月度金额累计小于10万元,可选择发票复核日起5个月现汇支付。
7、质量保证金: 无
8、中标及废标原则:1.本次询价单价最低者中标(废标除外)。 2.存在串标、围标、其他重大事项欺瞒等不诚信行为,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0、其他交付要求:1)询价数量为计划需求数量,全部执行。 2)交货过程中必须满足宝武集团相关规章制度。
11、其他保证金: 无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初审公共内容 1 、营业执照有效性有效。 2 、企业社会征信记录无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记录。 3 、宝武集团黑名单记录无不良。 4 、货源清单股东法人授权人不冲突。 5 、投标商在报名时上传近三年该类产品供应实绩(合同副本、发票等)作为证明。
七、资质要求:
V型皮带执行GB/T11544-2012标准,轮胎执行GB9744-2015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