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10日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磐石市自然资源局,并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为该探矿权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通讯地址:磐石市人民政府1633号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32-65250918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吉林省磐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吉林省磐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