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西部地热资源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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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3-06-27 10:29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渭南市华州区西部地热资源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渭自然资矿告字2023年1号)

渭南市华州区西部地热资源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渭自然资矿告字2023年1号)

一、出让人

名称: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渭南市车雷街6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渭南市车雷街69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渭南市华州区西部地热资源普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

面积:161.0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勘查资金投入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首次出让年限,到期后按国家政策办理延续

起始价:17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境内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竞得人为企业,且注册地不在渭南市境内的,应当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渭南市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实施勘查工作,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4.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能力,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元(以提交报名资料中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5.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8日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8日—2023年08月02日

网上地址:http://ggzyjy.weinan.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渭南市)(http://ggzyjy.weinan.gov.cn/)-交易大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查阅项目公告-附件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2023年07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格式见出让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复印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出让文件); (4)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5)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年度报告(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允许起始价报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出让人不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做出保证。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竞得人取得探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探矿过程中涉及到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地质勘查工作不能如期进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工作时,要秉持绿色勘查理念,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以及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6.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挂牌结束后,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探矿权另行出让。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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