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麦子疃地热区块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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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3-11-07 11:37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蔚县麦子疃地热区块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张公矿出告字〔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函》,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蔚县麦子疃地热区块采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西大街1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蔚县麦子疃地热区块采矿权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蔚县麦子疃

面积:2.40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开采层位山区基岩裂隙;地热储量9546.6×104立方米;地热资源开采量为 24.22万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 -400米至 -19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勘查报告确定的最大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用途:医疗康养、洗浴、生态农业、养殖、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供暖用地热必须实施回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72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2.外商投资企业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 4.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应提供本单位银行账户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须在公告期内开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6:30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大型开标室(478)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467)向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免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2月04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467)向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72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足额转出,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16:00,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张家口新市民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7880800000030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于2023年12月4日17:00前确认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竞买人不得少于两家,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拍,竞买人不得少于两家,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幅为10万元的整倍数。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八、风险提示

1.地热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2.本次出让的仅为出让区块的地热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解决竞得后钻井施工及管网建设所涉及的场地等问题,井位选址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 蔚县踏勘联系人:边盛楠 联系电话:13785321358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拍卖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需以书面方式提出,由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依规处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凡在采矿权拍卖出让过程中对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2.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采矿权成交价缴纳后,每年还需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出让收益率标准为:温度<60℃的3.6%,60℃≤温度<90℃的4.2%,温度≥90℃的4.7%。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先生 0313-7680634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马先生 17603133910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步发布。

本公告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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