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白乃水库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厅局《关于印发促进砂石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号)等规定,经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巍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大理星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巍山县白乃水库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有偿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巍山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文新街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开南路17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巍山县白乃水库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巍山县白乃水库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地处巍山县五印乡白乃村委会新家村-草子地村之间,位于巍山县 238°方向 21Km 处。 面积:0.098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12784863.1133622915.9422785097.7333622964.8832785192.5133622843.2642785099.7033622696.2152784884.9233622664.7662784826.8333622605.2872784718.8433622733.4721622010 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量为435.12 万 m3(1,092.33 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6%;评估可采储量为 417.72 万m3(1,048.64 万吨) 开采标高: 2162米至 20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评估利用资源量为435.12 万 m3(1,092.33 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6%;评估可采储量为 417.72 万m3(1,048.64 万吨);生产规模:80 万立方米/年(200.8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缴纳税费等法定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按照当地发展规划构建和谐矿区、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区地质,主动预防因采矿带来的地质灾害等隐患。 序号经度纬度12784863.1133622915.9422785097.7333622964.8832785192.5133622843.2642785099.7033622696.2152784884.9233622664.7662784826.8333622605.2872784718.8433622733.472162201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4年 起始价:1148.2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需具备与矿权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设备和技术人员。 (二)竞买申请人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被追责情况。(三)竞买申请人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两年的情况;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四)竞买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只接受单独竞买,不可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4日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04日—2023年12月18日 地点:挂牌出让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时,巍山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1日8:3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巍山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竞买人保证金缴纳通知。竞买人保证金缴纳到账并办理报名登记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2023年12月01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可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1日8:30 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巍山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股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竞买人保证金缴纳通知。竞买人保证金缴纳到账并办理报名登记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须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报名时间段内不低于2000万的存款资金实力证明。 (四)竞买人应提交采矿权范围内涉及到的乡镇、村或村民等的有关山、林、水、土地的补偿等相关问题的书面履行承诺。 (五)竞买人须提供竞得矿权后所开采砂石料仅限专供白乃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的书面承诺。(六)竞买人须提供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的书面承诺。 以上执照和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竞买申请、承诺事项的其他资料要求提交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挂牌成交。(二)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属于新立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的产业、环保、林地审批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和挂牌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该采矿权为专供白乃水库建设所需料场,竞得人开采的所有砂石料只能专供白乃水库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对外运输、销售,作其他用途。白乃水库项目建设完成后,矿山必须关闭。 (三)该料场设立矿权前被相关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前原则上不能进场。 (四)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方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五)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若未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履行义务,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前期相关报告的编制费用、评审费用、出让收益评估费及挂牌服务费的属违约行为,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收回出让的采矿权,退回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保证金上缴国库。 (六)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巍山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七)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巍山县自然资源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前期编制相关报告的费用、评审费用、出让收益评估费及挂牌服务费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未按规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巍山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巍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