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自然资采告字〔2021〕3号:扶绥县2021年第三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区域:广西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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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1-21 17:58
  • 到期:2022-02-09 已过期
详细说明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规定,经扶绥县人民政府和崇左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决定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二)交易平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

(三)交易场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1.出让采矿权名称: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编号:2021-3)。

2.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

3.发证机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4.地理位置:扶绥县中东镇东哨村、淋和村与昌平乡联豪村交界处。

5.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1.0496平方公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6.资源储量:勘查程度为普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编制的《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截止2021年4月20日,拟设采矿权范围内+90m标高以上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资源量:推断资源量4406.5万m3(11405.6万t),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推断资源量2890.6万m3(7425.3万t),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推断资源量1515.9万m3(3980.3万t),扣除设计边坡压占26.8万m3(73.1万t)后,可利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资源量为4379.7万m3(11332.5万t),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推断资源量2871.6万m3(7373.8万t),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推断资源量1508.1万m3(3958.7万t)。

7.开采标高:+233.5m~+90.0m。

8.出让年限:23年(含基建期),自出让人向竞得人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

9.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10.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11.拟出让矿区地质情况及采矿权设置情况:详见《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二)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1.出让采矿权名称: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编号:2021-4)。

2.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3.发证机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4.地理位置:扶绥县中东镇瓶山村与三哨村交界处。

5.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0.1615平方公里,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6.资源储量:勘查程度为普查,根据广西煤炭地质一五0勘探队提交的《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本方案拟出让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推断资源量3257.65万t(1171.82万m3),设计利用推断资源量3079.30万t(1107.66万m3)。

7.开采标高:+303.5m~+110.0m。

8.出让年限:11年(含基建期),自出让人向竞得人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

9.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10.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11.拟出让矿区地质情况及采矿权设置情况:详见《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三、出让条件及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出让条件

1.挂牌起始价:

(1)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21728.1788万元。

(2)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5976.0096万元。

2.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整数倍。

3.银行担保函要求: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银行之一出具,参与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竞买应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参与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竞买应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4.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第十四条有关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可一次性缴纳,也可申请按文中提及的有关原则分期缴纳。

5.本期拟出让的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作为拟建岑溪至大新公路(南宁至大新段)等项目的配套矿山,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优先保障岑溪至大新公路(南宁至大新段)项目建设用石料的承诺书。

6.竞得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并按照要求安装、运行扶绥县矿产行业监管和税收共治平台。

7.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权之日起,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并开展建设,且在矿山开始生产满1年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评估,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

8.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交易服务费,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二)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营利性法人,且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

2.竞买人若为境外注册的营利性法人,在竞得采矿权后需军事、国安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3.竞买申请人须在审查截止时间前,向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担保函原件,若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

4.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5.竞买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有相应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竞买人须承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出让公告中所有内容,并接受本出让文件中竞得人应履行的责任或义务。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本期采矿权出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GTJY/)在互联网上交易。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期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等于或不低于起始价者为采矿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网上挂牌相关时间

1.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9日9时0分至2022年1月27日10时0分截止。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9时0分至2022年2月9日17时0分截止。

3.银行担保函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2月9日17时0分。

4.挂牌时间:2022年1月27日10时0分至2022年2月15日10时0分截止。

5.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6.限时竞价询问时间:2022年2月15日10时0分-2022年2月15日10时4分,共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7.限时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询问期间,有竞买人同意(但不包括仅有最高有效报价人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的,则在询问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途径、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资料浏览与下载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竞买人可直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或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http://www.gxdlr.gov.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可浏览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广西国土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广西CA证书使用手册”等资料。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向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注:数字证书详细办理流程详见《广西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数字证书使用方法详见《广西CA数字证书使用手册》,竞买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阅读。

六、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银行担保函审查截止时间前向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担保函,待审查通过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并自动生成《采矿权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二)竞买申请人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系统)。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银行担保函(扫描件);

4.优先保障岑溪至大新公路(南宁至大新段)项目建设用石料的承诺书。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由竞得人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三)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其他部门规划调整的影响。

(四)本期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不是净采矿权出让,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需要临时占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应当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矿山涉及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应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五)为维护和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及矿地关系和谐,竞得人获得采矿权后须依法依规办理手续,书面承诺自行协调处理租地用地问题。

(六)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的6个月内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并进场开展建设工作,否则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成交确认书自动解除,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七)自取得采矿许可证后2年内应当进行建设或者生产,逾期不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根据相关规定,发证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八)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务必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开采设计组织采矿活动,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办理土地租用、林地使用手续,处理好当地群众的关系,做好矿山安全、矿山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

(九)拟出让的广西扶绥县中东镇顶晒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扶绥县中东镇岜枣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与原生态环境部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部分重叠,但与自治区上报国务院待批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重叠。由于国务院尚未批复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出让上述采矿权可能会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导致无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

(十)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现场踏勘

本期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不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提出。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且出让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及不按照规定的时限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交易或者解除出让合同,收回采矿权。出让人有权提取竞得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时提交的银行担保函所有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将竞得人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二)按照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竞得人需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

(三)在本期挂牌活动中,竞买人有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将竞买人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地 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路22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71-7523644

承办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

地 址:崇左市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府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771-7828959

数字证书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星湖路41号1楼

联系电话:0771-5882343

十三、查询网址:

http://www.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http://www.fusui.gov.cn/zrzy/index.shtml(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阳光征地-公共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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