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源县2021年第一批2个砂石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新自资[2021]矿挂字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12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新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对以下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由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新源县2个砂石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新源县幸福路2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
场所: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哈拉苏村南山砂石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哈拉苏村
面积:0.045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45.2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184米至 11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宗地是天然牧草地,矿山闭坑时要求恢复原状。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年
起始价:54.6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52.5%%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申请人需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81.52.3)进行报名。申请人需上传在新源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企业及法人、委托人的无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竞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30日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30日—2022年02月10日
网上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平台:http://www.xjyl.gov.cn/info/2026/323118.htm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http://www.xjyl.gov.cn/info/2026/323118.htm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1月30日—2022年02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81.52.3)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需上传在新源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企业及法人、委托人的无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做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1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1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四)竞买申请人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申请人一经递交竞买申请书,即承诺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并表明对交易平台所发出《公告》和竞买须知所有内容知晓和理解。(二)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三)交易平台免费向竞买人提供网上交易的操作技术咨询,并提供模拟系统帮助竞买人熟悉交易流程。(四)竞买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七)变更事项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变更或补充公告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八)一个竞买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物的竞买。 本公告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