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晴隆县茶马镇茶际砂石场)

  • 区域: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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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3-10 17:38
  • 到期:2022-04-08 已过期
详细说明

晴隆县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晴自然资矿公字〔2022〕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 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经晴隆县人民政府同意,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晴隆县兴中砂石场、晴隆县茶马镇茶际砂石场、晴隆县新红砂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晴隆县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一)矿业权交易机构: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交易地址: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挂牌出让项目名称、矿区面积、资源量

(二)挂牌出让项目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公司资本金达到申请竞买的对应项目挂牌起始价以上(含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银行出具不少于申请竞买的对应项目挂牌起始价金额的30%且存续期不低于10天的资金证明(截止报名之日前3个月内的),同时出具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的证明,以及与注册资金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相关凭证。

五、挂牌出让各阶段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至2022年4月8日17:00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至2022年4月8日17:00

全天24小时网上报名,网址:http://202.98.201.124/qxn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qxntpbidder。竞买意向人上传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报告、资信证明等相关凭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三)挂牌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至2022年4月25日15:00

全天24小时网上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网址:http://202.98.201.124/qxn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qxntpbidder。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及口头等方式报名、竞买。

六、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及地点

(一)出让方式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内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竞价方式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报价,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现场竞价以挂牌期限届满时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竞价系统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进行现场竞价。

(二)现场竞价

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挂牌期间的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2年4月25日15时至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买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公司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签订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竞得人与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晴隆县人民政府、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执《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如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后重新组织出让。并且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贞丰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发改法规〔2018〕457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等文件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由竞得人按照其最高报价的20%向出让方交纳违约金。

八、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九、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根据挂牌出让公告提供的矿区坐标,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采矿权范围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竞得矿权后,竞得人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二)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采矿许可证新立登记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在晴隆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下载或到晴隆县自然资源局矿权股查阅。

(三)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取消竞买资格,交易中心将重新组织出让。

(四)采矿权出让成功,竞得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只能开采《地质普查报告》中计算的资源量,严禁开采《地质普查报告》中划定的禁采区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期满或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采矿权自行终止。采矿权终止后,采矿权人应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复绿义务、办理闭坑手续并自行拆除设施退出场地。

(五)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六)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年限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十、竞得人的前提义务

因本次出让的砂石矿采矿权均已产生矿山开发前期投入,每宗矿权竞得人在竞买程序结束后务必于7日内向相应投入方支付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一)竞买人竞得晴隆县兴中砂石矿采矿权,须支付前期投入(地质普查报告)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二)竞买人竞得晴隆县茶马镇茶际砂石矿采矿权的,须支付前期投入(地质普查报告)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三)竞买人竞得晴隆县中营镇新红砂石矿采矿权的,须支付前期投入(地质普查报告)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提示:该费用为矿山前期投入补偿费用,所缴金额不能抵扣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一、重要提示

(一)出让项目均为晴隆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工业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竞买人竞得后须在资源所在地按当地的产业规划要求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着力推动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区群众共同开展绿色和谐矿区建设,共享开发收益。

(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新建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应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

(三)竞得人进行资源开发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因矿区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出让的资源量不对受让方构成任何承诺,采矿过程中资源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五)出让人只对矿区范围出让年限内砂石土矿产资源进行出让。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六)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客观存在若干风险,竞买意向人必须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谨慎评估投资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已经收取或已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资源量存在误差的;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相关规划调整导致对开采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的;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资料存在瑕疵的;

4.包括但不限于因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导致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八)开展矿权出让产生的前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的解释权由晴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如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4月8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地址:晴隆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859-7610612。

十三、咨询电话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0859-3120731。

晴隆县自然资源局:0859-7612456。

晴隆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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