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两个地热开采规划区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受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河北省曹妃甸区新城北区块地热(水)和河北省曹妃甸区新城南区块地热(水)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唐山市北新西道2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唐山市学院北路1300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曹妃甸区新城南区块地热(水)采矿权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位于曹妃甸区新城
面积:35.9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回灌条件下控制的、可信度中等的地热水可开采量172.66×104m3/a,热量4.212×1014J/a。
开采标高: -1797.94,米至 -2497.9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5年拟动用地热(水)可采储量:863.30万立方米。平均温度:72.1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9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3.竞买人应提供本单位银行账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距挂牌起始日30天内有效。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4月11日 挂牌时间:2022年04月11日—2022年04月24日
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可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8日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现场咨询、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报名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3月11日—2022年04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可于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8日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现场咨询、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报名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届满,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无继续竞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后,矿业权交易平台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自行解决竞得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发利用所涉及的场地等问题; (二)竞买人竞得采矿权,需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取水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出让期间若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处。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为本次出让年限5年的出让收益,到期后申请采矿权延续时需再次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二)在出让过程中,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自然资源部、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唐山劳动日报发布变更公告。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修改、补充出让文件的通知,与原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原出让文件相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本公告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