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区域: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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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4-15 15:02
  • 到期:2022-05-12 已过期
详细说明

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恩施市市州大道22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

场所:网上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甘溪村

面积:0.054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694.39

开采标高: 673米至 5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三合一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边生产边修复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1388.7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信用良好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挂牌时间:2022年05月12日—2022年05月25日 正式竞拍时间

网上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净资产残值缴纳凭证 履约保证金证明 授权委托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最高出价人竞得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与实际资源量可能存在差异。 (二)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量的或有效期止未开采完出让资源量的,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开采总量超过出让资源量部分必须经重新评估后补交采矿权价款,竞得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若未开采完出让资源量的,出让人不予补偿。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其审批发证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三)本次出让的是矿区范围内已查明的矿产资源量。 (四)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林地使用(征占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保证采矿权按期开工建设。 (五)竞买人需对本次矿业权出让范围及周边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属和林木、种植物等地面附属物以及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问题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协调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相关手续按法定程序办理。因相关部门不能办理审批手续及矿区周边农户等关系协调等因素导致采矿权无法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以终止交易。 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知悉并愿意接受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为保证挂牌结果得到执行,竞买人在报名前向恩施市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缴纳采矿权前期成本(测量、评估、公路修建、土地流转等费用)2591.89万元。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挂牌截止日期后申请退还采矿权前期成本,2个工作日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及其它费用)。 (二)本采矿权出让机关为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得人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经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内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已缴纳的采矿权前期成本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四)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开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五)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有关精神,竞得人应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绿色矿山相关报告,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开发。 (六)前期成本缴纳程序:竞买申请人到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银行缴款确认—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收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为避免竞买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得采矿权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要求,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上报发改部门,将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进行管理,联合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该备忘录约定的内容,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及其失信相关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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