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米易县湾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米资源规划采招拍挂字〔2022〕1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川国土资发〔2002〕249号)《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2〕250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盐边县等3个县区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川国土资函〔2017〕633号),经市、县政府批准、攀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由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四川省米易县湾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相关工作,拍卖(挂牌)场所为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四川省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临江路泰坤大厦707室)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四川省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政府服务中心607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米易县湾丘水泥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湾丘彝族乡杨家村
面积:1.3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7883.4万吨
开采标高: 1873米至 135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进行过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5年
起始价:10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三)竞买人应按规定提交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金额为采矿权出让起价(100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01日—
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应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607室办理报名手续,递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报名材料并领取出让文件。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一)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二)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四)授权委托书;(五)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采矿权竞买报价单;(七)《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 (八)《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2022年05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为企业和其他组织机构的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及相关其他材料;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竞买申请人在五年内(2017年4月以来)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三)竞买申请人须按《四川省米易县湾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提交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金额为采矿权出让起价(10000万元)。 (四)本采矿权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体竞买。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挂牌)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大于等于3家的,出让方式为拍卖,竞买人通过拍卖会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小于3家的,出让方式为挂牌,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挂牌截止时,有两个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则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确定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竞买人应评估投资风险,慎重决策。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二)竞得人应在竞得该采矿权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完善用地手续。 (三)此拍卖(挂牌)价不含竞得该采矿权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林地补偿等相关办证费用以及道路建设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涉及矿区农民和当地村社有关补偿以及电力搬迁等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矿山因国家、政府产业、环保、安全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造成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有意竞买者如有质疑,请于2022年5月25日18:00前将该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质疑以书面形式提交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607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其他质疑。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得人未签订《采矿权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与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应负责赔偿出让机关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出让机关有权收回采矿权。 (二)竞得人必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交清采矿权成交出让收益,2个月内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备齐关材料到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采矿许可证,否则出让机关有权收回采矿权。 (三)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经查实,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收回已取得采矿权,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