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上库园区西侧3号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区域: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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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5-16 14:49
  • 到期:2022-06-13 已过期
详细说明

库尔勒上库园区西侧3号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上库国土资发〔202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巴州国土资源局上库综合产业园区分局委托,对库尔勒上库园区西侧3号建筑用砂石料矿等5个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巴州住建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库尔勒上库园区西侧3号建筑用砂石料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库尔勒上库园区西侧

面积:0.2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64.10

开采标高: 1184.5米至 115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08年

起始价:71.1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14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14日—2022年06月27日

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华厦城市广场写字楼22楼)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2022年06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仍有竞买人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本次挂牌活动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应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住建、水利、交通、乡、镇、场、村队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五)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六)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七)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八)对于集中开采区设置的矿权,采矿权竞得人在竞得后须自行协调解决道路、隔离带、安全生产等公共区域的纠纷问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或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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