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滁自然资规矿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南谯区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南谯区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
开采矿种:玻璃用石英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
面积:0.348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查明资源量3091.91万吨。夹石及剥离物累计查明资源量406.1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74.43米至 6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规模为2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服务年限为15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5年 含基建期6个月
起始价:700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从事光伏玻璃制造产业(含股东)的企业法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或以上,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竞买,外商企业(含股份)受让本宗采矿权需要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出示军事管理部门意见。竞买人及其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2018年1月1日至挂牌截止时间止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矿业权人的。 2、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3.2018年1月1日至挂牌截止时间止,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信誉要求:竞买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竞买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竞买人被各级政府或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竞买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6.被公安机关列入涉黑涉恶名单的。备注:上述信誉要求由竞买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一经发现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竞买资格和竞得人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20日—2022年07月01日 7月1日15时止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第一开标室(竞买人可在2022年7月1日14时前到达挂牌地点,以便现场报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资料到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联系人:邓晓春、王娟;联系电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2022年06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须经线下资格审核,竞买申请人在2022年5月19日08时00分至2022年6月17日12时00分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竞买承诺书5、其他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起始价为7亿元,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可以多次报价,每次报价的增幅为500万元整数倍。 2、竞得人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见《竞买规则》。
八、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申请人自行踏勘,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应认真研读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资料,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资料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应审慎评估投资风险,获得竞买资格,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三)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对矿山开采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交易。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提出(以公告、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50—3067735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0-3801601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成交的,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特别约定: 1.竞买申请人(含股东)应积极为矿业权所在地光伏玻璃制造产业链和经济发展作贡献,在凤阳县境内注册登记,从事光伏产业链,采矿权竞得后半年内累计投资额需达到30亿元以上。矿山产能必须与其投资下游产业原料需求相匹配,矿山开采服从地方产能监管,实施动态调控,矿产品保供其投资的下游光伏产业使用。 2.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矿山建设用地要依法申报,矿山企业不得违法占用耕地、违法使用土地,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生产,主动接受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 3、竞得人成交确认后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4、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及采矿权范围外受影响区域用地、用林、建筑物、构筑物、坟冢等附属物征迁补偿安置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具体事宜由竞得人商请凤阳县政府自行解决。 5、出让人只负责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评审费用。竞得人在后续办理其他相关资料编制、评审及采矿或运输设施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6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阚轲联系电话:0550-3801601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李光程联系电话:18955098993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晓春、王娟联系电话: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本公告在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