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宁县漭水镇漭水盆地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保矿业公告〔2022〕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云南省昌宁县漭水镇漭水盆地地热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A座9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
场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昌宁县漭水镇漭水盆地地热普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
面积:3.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4.4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24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24日—2022年07月07日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3日期间到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领取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2022年06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竞买申请书;(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四)采矿权竞买承诺书;(五)“信用中国”联合奖惩失信奖惩对象查询信息截图;(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见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三)在报价期间若有相同报价的以先提交报价单者为有效报价。 (四)在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和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本次挂牌出让是受让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受让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等问题需做充分了解掌握,并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0875-2220257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收益金须一次性缴清。 (二)受让人在开展勘查时,须依法开展勘查工作。 (三)受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务必于3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无偿收回探矿权。 (四)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发证手续。 (五)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在探矿权转采矿权时处置采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出让收益不能抵扣采矿权出让收益。
本公告在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保山市矿业权交易中心(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新9号)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