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石笋子村黄泥包
石灰岩砂岩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DSK(P)〔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石笋子村黄泥包石灰岩砂岩采矿权。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对该采矿权组织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该宗采矿权位于达州市开江县城区东南196°方向,行政区划隶属开江县甘棠镇石笋子村、跳蹬河村,矿区交通便利,北距开江城区约12km,南离达万铁路任市火车站约12km。开采矿种为石灰岩、砂岩,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闭,面积0.1256平方公里,开采标高:+810米~+630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内保有资源量336.60万立方米(885.1万吨),其中:石灰岩矿保有资源量237.12万立方米(616.5万吨)、砂岩矿保有资源量99.48万立方米(268.6万吨)。
生产规模150万吨/年,出让年限5.8年,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17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市政府设拍卖出让底价。
二、竞买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仅是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出让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拆迁费等费用。
(二)矿权出让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地、用林、水保、环评、安全生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明确的开采方式和要求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切实做到“边开发、边治理、边恢复”。
(四)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国家、四川省绿色矿山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以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采用高效、安全、节能、环保、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使生产中粉尘、废水、噪声等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切实把绿色矿山建设融入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各个环节。
(五)采矿权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年内竣工投产。逾期未投产的,除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外,市政府将无偿收回采矿权并重新公开出让。
(六)采矿权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服务年限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服务年限到期的,均需要停止采矿活动。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办理延续),由审批登记发证机关按照当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法决定,采矿权人应予以配合。
三、特别约定
(一)因该宗采矿权的出让系主要保障开江至梁平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砂石,故参与报名竞买人应提供定向保障开江至梁平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砂石资源承诺书,且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不得向重点建设项目以外的项目销售矿产品,由开江县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二)该宗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及外延300米安全距离内的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等的拆迁补偿由开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相关费用共计600.7886万元人民币,不计入采矿权出让收益,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另行支付至开江县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内。
(三)采矿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另行支付3400万元人民币至达州市人民政府指定银行账户,专项用于该宗矿矿产资源开发配套道路建设和开江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由开江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达州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资金监管。
(四)采矿权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拆迁补偿和专项用于该宗矿矿产资源开发配套道路建设和开江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费用,或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并由担保银行代其履行违约责任,市政府将重新对该宗采矿权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实体(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的。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4.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的。5.其他依法禁止参与竞买情形的。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申请竞买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竞买申请人须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等。
已完成用户注册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7日17:00之前经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通过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已提交申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查当日(2022年7月8日)09:30之前将竞买申请文件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B-17室,未按时提交原件的视为自行放弃竞买资格。
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8日10:00前自行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带到拍卖现场(打印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六、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市政府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2年7月8日10:00(拍卖会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拍卖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厅。
八、特别提醒
(一)凡参与竞买的申请人须对本公告、出让文件、采矿权详情全面了解、完全接受、不持异议,须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报价,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二)担保函:竞买申请人须提交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175万元的银行担保函(担保函应明确申请人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须知》和《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等履行责任或义务的,由担保人代其履行违约责任)。
九、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范围与油气矿业权存在重叠,竞买人竞得后须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的书面承诺,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守。
(二)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和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储量报告》及相关资料所载明矿区范围的资源量、品位及矿体赋存状态等仅代表现阶段的认识,可能会因进一步的生产性勘探和开发而发生一定变化。对此,竞买人需认真考察,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参阅矿区有关地质资料,到实地进行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相关情况。
(三)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以及矿山开采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影响。对此,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四)竞得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竞得后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开发开采所需其他有关部门手续的相关要求,以及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可能存在认定时不宜开采或者因政策的新变动导致不能开采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应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申请人在决定竞买前应仔认真阅读出让采矿权相关资料,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相关地质资料、资源情况及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政策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影响因素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视为对本公告出让的采矿权无异议,不得以资源储量、矿权范围、开采深度、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十、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实行全程电子化拍卖交易,具体操作见《竞买人操作指南》。
(二)竞得人需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等方面的其他问题,并承担费用。
(三)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官网(http://www.mnr.gov.cn/)、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zyj.dazhou.gov.cn/)、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同时公开发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可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下载〕,并以拍卖出让文件中各相关职能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五)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的内容有疑问可向出让人咨询;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的流程有疑问可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所涉交易平台技术问题可向技术平台咨询。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间,竞买人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公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0818-2370127
(二)拍卖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
联系电话:0818-2183355(组织科)
0818-3131833(信息科)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