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和《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赤自然资发〔2022〕507号)等相关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永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小西沟矿区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刘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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