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舞阳县大周庄岩盐矿详查出让公告

   2023-11-01 1496
核心提示:(公告文号 :HNKYQCR〔2023〕01号)为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河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现就“河南省淅川县西簧钒矿详查”等六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探矿权基本信息1.出让

(公告文号 : HNKYQCR〔2023〕01号 )

为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河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现就“河南省淅川县西簧钒矿详查”等六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 河南省舞阳县大周庄岩盐矿详查

2.勘查矿种: 岩盐

3.首次出让期限: 5

4. 面积: 5.5501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3.3254000

33.3255400

2

113.3324000

33.3339500

3

113.3430298

33.3336464

4

113.3502478

33.3325923

5

113.3414000

33.3207500

6

0

0

勘查工作程度: 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 竞得人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及时投入开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推进完成探转采工作,不得“圈而不探”。

拟出让年限: 5 年

起始价: 55.5 万元

出让收益率: 2.8 %

二、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1.出让人: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2.交易平台: 郑州市经二路12号 

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12号 

网址: 郑州市经二路12号 

电话: 0371-65915520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符合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发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 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 出让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01日

(二) 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0日上午09时 至 2023年11月17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

本批矿业权挂牌采用网上申购与网上报价方式进行交易。 报价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或其整数倍。 竞买申请人应首先办理数字证书(ukey),安装证书和系统驱动;之后凭数字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河南省交易系统”,选择意向资源,提交竞买申请,自动获取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并生成“申购订单”;在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自动获得竞买人资格并生成“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 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按相关规定参加网上报价、竞价、相关确认等交易活动。 竞买申请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查看数字证书、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本公告“竞买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四个网站(系统)共六项查询报告或结果截图。 4.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报名材料需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时按要求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材料需完整、清晰,符合报名材料要求。

(三) 资格审查

本批矿业权挂牌出让对竞买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竞买人需携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至交易中心组织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出让方式、确认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 出让方式

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 挂牌报价时间: 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时 — 2023年12月01日上午10时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01日上午10时开始

2.地点: http://www.hnggzy.net/

(三) 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批矿业权挂牌无底价设置,网上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系统自动生成《矿业权成交通知书》,矿业权挂牌成交; 2.无人申购或无人报价的,矿业权挂牌不成交。

(四) 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自行打印《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凭《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并携相关资料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后审和成交确认书签订。

(五)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价确定的成交价;转采矿权后,每年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取得缴款凭证3个月内,乙方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探矿权新立页面”,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在线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 乙方在开始勘查施工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 在未取得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前乙方不得进行勘查施工。擅自勘查、开采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现有地质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量、资源品质等的保证。因掌握地质信息、资料量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存在民采老硐以及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等情况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竞买人自愿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认可,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因各类规划、产业政策等准入条件的限制,导致竞得人不能转采等其他不利情形发生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第1-5项目为省财政地勘基金项目,均取得了一定地质成果,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河南自然博物馆查阅相关地质资料。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区块地理情况、地表附着物等现状及相关地质情况、挂牌文件有充分了解并认可。 (四)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应自备能满足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七)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手续。需临时使用土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八)竞得人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要求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及时投入开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推进完成探转采工作,不得“圈而不探”。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本次挂牌交易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其中,对挂牌交易流程等方面有异议的,应向交易中心提出;对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应向出让人提出。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3.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4.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②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③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出让标的; ④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2)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参与竞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 0371-68108128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0371-65915520

十四、附件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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