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塔地自然资公告字〔2023〕2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塔城市红楼街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托里县加甫沙尔苏东一带花岗岩普查一区探矿权
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新疆托里县哈图镇
面积:3.048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84.5245 | 45.4413 |
2 | 84.5417 | 45.4412 |
3 | 84.5416 | 45.4322 |
4 | 84.5245 | 45.4323 |
5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拟出让年限:2年
起始价:156.23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8.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执行终结的。 9.五年内在塔城地区无矿产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和竞买违约行为的,无涉黑涉恶记录的、无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
网上地址:http://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3)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 (4)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办事指南和“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3.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矿业权交易机构在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 4.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矿业权交易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在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