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2023KC网挂公告第[1]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共和西岔地区石英岩矿普查探矿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154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共和西岔地区石英岩矿普查
勘查矿种:石英岩
地理位置: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共和镇
面积:1.98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01.2206247 | 36.3048193 |
2 | 101.2244368 | 36.3058774 |
3 | 101.2321314 | 36.3050569 |
4 | 101.2323474 | 36.3056470 |
5 | 101.2357138 | 36.3048351 |
6 | 101.2346774 | 36.3018450 |
7 | 101.2200718 | 36.3042934 |
8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地质简测
勘查投入要求:无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4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1日—2023年10月25日
网上地址:http://www.qhggzyjy.gov.cn/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于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2023年10月25日 17时00分,直接进入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ggzyjy.gov.cn/ggzy/),点击进入 “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中,选择相应的矿业权,点击“矿权详情”进入显示页面,在“电子件名称”下浏览、查阅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现场图片”和“其他电子件”等。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2023年10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从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期间,凭CA数字证书,登陆系统申请,缴纳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平台→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V2.0-投标人页面。 (2)点击“CA登录”按钮,输入证书密码。(3)点击“立即登录”按钮,进入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平台。 (4)点击“矿权交易→矿权申购”进入矿权申购页面。选择意向竞买矿业权,点击“矿权详情”,进入矿权详情页面。在矿权详情页面可以浏览、查阅、下载《挂牌出让资料》和《其他电子件》。 (5)点击“我要申购”按钮,进入风险告知页面。(6)点击“同意”按钮,进入意向竞买人信息填写、确认页面。(7)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竞买申请书提交页面。 (8)点击“申请”按钮,系统弹出“您确定要提交?一旦提交,您关于申购本矿业权的申请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信息窗口。 (9)若填写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购订单页面,在申购订单页面可以查看缴纳保证金所需的“开户银行”“保证金账号”“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及“竞买号”。 (10)点击“打印回执”按钮,凭借打印的申购订单缴纳竞买保证金。 (11)若未缴纳保证金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点击“资格确认书”,弹出“您尚未缴纳保证金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 (12)若已按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完成保证金,进入资格确认书页面,系统将自动赋予申请人对该探矿权的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负面记录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承诺书(竞买人需对准入条件中第(3)、(4)、(5)条作出承诺)等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前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部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并进行网上报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 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候选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候选人。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属于风险投资,存在可能找不到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出让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3.勘查、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因生态保护、规划调整、公益性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无法继续勘查或者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的政策风险,竞得人需自担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委托人联系方式:0971-6152342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竞买人、中标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回探矿权,可另行出让,涉及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同时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2至5年内不得参加全国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投标人、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4)中标人、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5)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竞买视同认可出让区块范围内自然要素、交通、地表现状和勘查工作条件。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从网上挂牌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银行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至原汇出账户。
本公告在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