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株矿网挂〔2023〕004号)
湖南省醴陵市白石岭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交易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醴陵市白石岭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醴陵市李畋镇凤形村
面积:0.130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3085332.77 | 38466693.92 |
2 | 3085213.96 | 38466421.64 |
3 | 3085144.85 | 38466392.28 |
4 | 3085001.96 | 38466461.15 |
5 | 3085030.57 | 38466661.47 |
6 | 3085140.48 | 38466917.38 |
7 | 3085260.63 | 38466972.03 |
8 | 3085330.63 | 38466926.13 |
9 | 3085344.12 | 38466811.46 |
* | 145 | 274 |
资源储量:可采资源储量875.92 万吨
开采标高: 145米至 27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必须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保护和修复。
拟出让年限:10.7年 含建设年限1年
起始价:519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竞买人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 4.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5.竞买保证金:4500万元 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均可以参与竞买活动。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02日—2024年01月20日
网上地址:www.zzzy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zzzyjy.cn(以下简称网挂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zzzyjy.cn(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报价1.交易系统从挂牌时间开始接受合格竞买人的报价。2.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显示为当前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竞价规则详见交易须知。二、确定竞得人 挂牌或竞价截止,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按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1.挂牌期间无人报价挂牌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显示不成交。 2.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有关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同时,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3.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竞得人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及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4.受让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5.该宗采矿权挂牌出让的是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矿区属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相关村民小组调查确认矿区以及配套设施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益等事宜。竞得人须自行理顺属地村民关系,自行承担有关征租土地、青苗、村道、村民饮用水、房屋搬迁等补偿费用。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所涉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由竞得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如林木、耕作物、固定设施),以及道路、安全距离内的房屋及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因补偿、拆迁等问题需与周边镇、村及群众协商的事宜较多,竞买人申请人在竞买前应到采矿权属地现场考察,并向矿区所在镇、村充分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对竞得后可能向第三方作出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上述费用均具有不确定性,具体涉及的实际情况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了解,评估分析所需费用。 6.竟得人应按照湘自资发〔2023〕37号文件要求需对选矿区、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用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7.本次竞得人除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费用外,另需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净矿”出让成本6453.5828万元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支付“净矿”出让成本6453.5828万元缴至醴陵市财政其他资金结算专户(开户银行为醴陵市农村商业银行城西分理处,银行账号为82010750000011208)。 8.违约责任。如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以及因非不可抗力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竞得人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与自然资源领域交易活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触犯刑法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9.以上“八点特别约定”条款内容,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自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认识矿山开发可能涉及的各项风险。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以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为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意向竞买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和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可在挂牌截止前向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2.对出让采矿权的异议,由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3.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株洲市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株洲市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5.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二、违约责任 1.竞买人有前述违约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竞得人有第1、2、3、4款违约情形的,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书面报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同意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3.出让人违约,按照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公告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02日